警察吃案手法大公開!!!




昨日(10/14)晚上,停在我家車庫的車子被撬開,裡頭的行車紀錄器以及音響被小偷偷走,今日一早,我老爸發現車子裏頭的東西被偷了,叫了警察過來,而我則是在今日(10/15)中午得知消息,但是最令我生氣的是【警察的程序】...


我們或許沒有很雄厚的靠山,也沒有很好的背景,但是,至少我們有報了案。


對一般平民百姓而言,我們對警察的程序也不會太了解,以為報了案等於了案子成立,或許,這也是我老爸自己的問題,因為恰巧當時後再忙,沒有寫筆錄,但是,警察也沒有提醒我老爸,這樣案子並不會成立,也沒有派蒐證小組來查指紋,案子就這樣,不了了之.....有報案等於沒報案是一樣的道理,是否這樣警察就可以少一樣事情做????


我相信,對警察們來講,抓小偷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,畢竟抓一個小偷要花費的心力很多,但是,法官們判決,卻是只是少少的一年左右,很多警察們的心聲....『那幹嘛還抓小偷??? 』但是,對我們這群小老百姓而言,警察不僅僅是人民的保母,也是我們信任的依靠不是嗎???或許,只是一件小小的東西被偷了,但是,或許在那件東西的背後,卻是有著很濃厚的涵義存在。


我會這麼生氣,是因為警察根本沒做筆錄,也沒派蒐證小組來這件事情,恰巧我老爸再忙,沒辦法做筆錄,就順水推舟,連筆錄都省了,打算來【吃案】,我老爸或許糊塗,也傻傻弄不清楚,但是,我們其他人很清楚,今日,由於我人在高雄,沒辦法回台中處理,打了數十通的電話,千交代萬交代一定要在到警察局來查指紋,結果,我老爸開車到警察局去,也有做蒐證的動作,但是根本沒有開三聯單給我老爸,這是做做樣子嗎?????


對警察而言,長官要求破案率要高,不允許吃案,(台灣破案率高達百分之79%~笑死人....美國也才到50%...),也不允許竊案的發生,那擺明了就是要警察私底下想辦法解決“不吃案的是傻瓜,吃案才是正道”,早成了警界生存的不變定律。警察因為有長官的壓力,所以會想要私底下解決,若是不開三聯單等於案子不成立,或者,開了三聯單,但是也沒後續追查,只說沒有監視錄影,查不到,然後因此結案,就這樣結束了這個竊盜案件。十個竊盜案件,能破了一個竊盜案件就很了不起了!!!我想這是很多警察的心聲,所以,能不要有竊盜案件,就盡量不要有竊盜案的產生。


我不是故意想刁難員警,這只是一個奇檬子的問題,若肯開個三聯單給我老爸,也按照正常程序來走,或許,我就不會這樣寫在網路上,但是,連這樣子的基本程序都沒做,第二次再到警察局,也沒做到,那是不是就是警察局本身的問題,我是不是該發表我們受害者的心聲,畢竟我們根本沒亂說!!!


今日,如果我家老媽沒認識警察局裏頭的長官,是不是這個案子就整個不了了之,吃了下來!!

我等著!!!秀X派出所,明天若是沒按照正常程序走,我就告你吃案!!!我們等著瞧!!



2011年10月15日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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